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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证券: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(第二期)2025年付息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4-14 09:09 点击次数:149
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(第二期)2025年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: 债券简称:24 东北 C2 债券代码:148658 债权登记日:2025 年 3 月 21 日 付息日:2025 年 3 月 24 日(因 2025 年 3 月 22 日为休息日,付息日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) 计息期间: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(第二期) 将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支付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。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(第二期) 等级为 AAA,评级展望为稳定,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+。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。 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二、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(第 二期)票面利率公告》,本期债券第一年(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)的票面利率为 2.95%,每 10 张“24 东北 C2”面值人民币 1,000 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29.50 元(含税)。扣税后个人、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 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.60 元;扣税后非居民企业(包含 QFII、RQFII)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.50 元。 三、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、除息日、付息日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) 四、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:截止 2025 年 3 月 21 日(债权登记日)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,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“24 东北 C2”持有人。 五、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。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,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,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。 六、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, 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%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3〕612 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1〕34 号)的规定,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,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。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七、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: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联系人:王雪 电话:0431-85096675 地址: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:孙骏可、朱怡之 电话:0512-62938580 特此公告。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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